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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、25至35周岁;2、遵守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;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4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;5、持有教师资格证书。老师应该履行的义务是:1、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;2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3、对学生进行宪法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;4、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;5、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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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/工作地
  • 招聘负责人:段老师
  • 工作地点:玉溪 红塔玉溪红塔区珊瑚路36号2栋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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